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按照《XX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XX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以及XX市和我县《实施方案》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的目标,积极履行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与日俱增。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监测指标评估情况看,根据市反馈数据,XX年度我县基本公共服务无论是水平总指数还是发展总指数,均列全市XX个县(市、区)第XX位,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安全服务、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就业创业、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基本公共交通水平的总体水平均在全市XX位之间,得分在全市处于靠后位次。截止XX年底,全县XX大类XX个监测统计指标中,其中XX个指标无分县目标和上级反馈指标,XX个指标中有XX个指标达到XX年的省目标值,占XX%;有XX个指标较省XX年的目标值有一定差距,占XX%,其中实现程度低于XX%的指标有XX个,分别是:XX。从功能配置标准达标情况看,根据市中期评估通报,我县实施情况较好,缺口主要是:镇区初级中学和文体活动中心各缺口XX个、公厕缺口XX座、消防安全队伍缺口XX支,镇区乱搭建、乱张贴、乱停车等违规行为时有反弹,长效机制未健全;建制村路灯覆盖率缺口XX%、公厕缺口XX座、爱心超市缺口XX个,同时需做好农村河道长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