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督方面,我们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为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如为着力解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暴露出来的部分政法干警片面追求法律效果,导致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办案质量不高,引发涉法涉诉问题,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执法司法实践中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从工作机制、把握容错纠错界限等方面,完善制度机制,鼓励干警正确履职、担当作为。印发的《XX市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完善了党内监督意见通过司法程序转化为法律监督意见,把两个监督的优势结合起来。
此外,执法监督工作还逐步形成“一函一书一通知”的工作方法;对工作推动缓慢、不力的,及时发送提醒函;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诸如同案不同判现象,及时发出执法监督建议书;对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事件,制作下发查办通知。有力推动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具体到工作中:
一是注重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政法单位党委(党组)执法监督“双向发力”。加强新形势下的执法监督,既要发挥好党委政法委归口管理、组织协调的作用,又要推动完善政法各单位党委(党组)主抓主管、各司其职,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互相制约的工作格局,构建完善权责清晰的执法监督责任体系。一方面,党委政法委应落实组织协调责任,监督和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针对普遍性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健全、落实执法司法权运行监督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司法标准、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监督和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和协调事关国家政治安全、对外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处理工作,努力实现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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