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政法机关服务“两聚一高”重要举措
2015年年初,我市在谋划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时提出“经济法治”建设构想,并列出了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当年7月,中共xx、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开放型经济法治建设。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推进对内对外的立法、执法与司法建设。”由此可见,我市提出的经济法治建设工作设想与xx文件精神高度契合,这两年的实践又与省委“两聚一高”精神要求高度契合,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x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49.4亿元,增长9.4%,人均GDP在苏中苏北率先超省均。全市经济运行平稳有序,综合实力提升加快,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政法队伍在推进经济法治建设中得到了锻练与提升。
一、提出和加强经济法治建设的考量
所谓经济法治,就是以问题为导向,以法治为手段,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一种工作机制。本质上是坚持用法治眼光审视经济发展问题,用法治手段吱解经济发展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经济发展,要求我们把经淬与法治统筹起来思考,把抓经济发展与推进法治建设并行起来部署。建设经济法治,主要目的是提升经济发展质态,促进经济发展法治化,为“两聚一高”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xx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法治既是新体制的重要内容、重要保障和重要抓手,也是检验开放型新体制的重要标志。经济法治建设较好地融合了经济与法治、改革与法治多方要求,为落实xx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探寻出一条基层实施路径,为政法部门服务“两聚一高”找到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抓手载体。我市率先提出经济法治建设基于以下考量:一是区域经济发展态势,需要一个更为公平、更为优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