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腐文化大PK,任重而道远
瑞典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在研究了南亚若干国家的腐败问题时指出,这些国家在二战后之所以腐败盛行,是因为一种“腐败的民俗学”的盛行,即他们认为,掌握权力的每一个人都可以甚至应该利用权力为自己或亲朋戚友谋利。在这些国家,腐败已渗透到人们的行为模式中,成为一种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一种社会心理,从而催生一种新的文化现象—腐败文化。
一、腐败文化的主要表现
一是思维惯性和潜规则的行腐心理。办事不讲“做”和“办”,只讲“跑”和“求”,“关系”崇拜“熟人”崇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时下已成为某些人“普遍信仰和约定俗成的规范、惯例”,从而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对腐败现象习以为常、司空见惯、不加责难的非正常现象。二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崇腐心理。“做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千里做官,为了吃穿”之类的价值观逐步成为流行的公众心态,于是乎,权力“寻租”,权力商品化,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就也成为一种心照不宣、争相仿效的行为方式。三是“笑贫不笑贪”的羡腐心理。一些人认为“腐败人人有,不露是高手”,能捞会贪者被视为处世练达、有能耐、会办事的能人。领导干部真心拒贿,却被讥为呆、假、傻,不合时宜;一些人对腐败行为也抱着无奈、容忍、默许甚至羡慕的心态。以上种种,导致腐败成为一种文化,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及社会运行的大小环节之中。
二、腐败文化的危害
(一)风气被败坏。腐败文化利用各种几乎无所不在的潜规则向公序良俗挑战,成为更多的人为求生存与发展不得不采用的手段,不得不遵循的路径。导致腐败日趋呈现常态化、普遍化、流行化的趋势,这种约定俗成的畸形游戏规则像细菌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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