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要求,现将本x年以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狠抓责任落实,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股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属单位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每个党员、干部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言行负责。从而形成了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2、严格管理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处处带头,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并作为党员干部评先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局机关纪委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办理责任追究等具体事务。通过严格管理监督,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取得较好成效。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组织开展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纪检监察文件,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开展典型教育。坚持把正、反面典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张福清、李夏、刘兆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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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职情况
(一)狠抓责任落实,增强反腐倡廉的主动性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的股室和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局属单位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每个党员、干部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言行负责。从而形成了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和局属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2、严格管理监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处处带头,对广大党员干部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并作为党员干部评先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局机关纪委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办理责任追究等具体事务。通过严格管理监督,县人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取得较好成效。
(二)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1、组织开展学习。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纪检监察文件,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开展典型教育。坚持把正、反面典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张福清、李夏、刘兆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会、组织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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