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的粮补款,岂能补贴“家”用
粮食直接补贴是国家为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和促进农民增收,给种粮农民的一项政策性惠农补贴。但是,个别村干部漠视农民切身利益,视群众利益为“草芥”,肆意妄为,对粮食直补却动起了歪脑筋,以集体决策的名义,将本应由种粮户享受的补贴款套取用于村委集体开支。xxx镇xxx名镇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xxx,xxxx村党支部书记
xxx。
20xx年,时任xx镇xx村党支部书记xxx、村委主任xxx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村集体承包给本村村民的大棚地划归到村两委班子成员xxx、xxx、xxx、xxx、xx个人名下申请粮食直补款,多领的粮补款用于村集体事务日常开支。截至201x年,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xx多领取粮补款共计xxx元。201x年x月,xx县纪委分别给予xxx、xxx严重警告处分;给予xxx、xxx党内警告处分;五人多领取的粮补款均予以收缴。
二、案件剖析
1、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严重缺乏。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制定得再好,最终得靠广大基层干部和村两委主干来落实执行。但xxx、xxx作为村两委主干,身为班子的带头人,理应带头不择不扣的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但纪律观念不牢、法律意识不强,思想上认为“法不责众”,开会大家一致同意就可以实行。村两委班子成员没有原则性、纪律性,对违纪违法决策本应抵制和纠正,但均未提出反对意见而是盲目附和,最终导致共同弄虚作假,骗领国家粮食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