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果,切实开展好“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xx县“群众满意的中小学”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了〔20xx〕64号)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这个主题,按照“树立行业新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服务意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为我镇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评选活动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接受监督,坚持评选标准,推动全镇中小学办群众满意的学校。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办学行为规范。一是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二是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所有教学内容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四是中小学要深入实施课程改革,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生本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收费行为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二是严禁收取……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这个主题,按照“树立行业新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创建群众满意的学校为目标,以规范教育收费和办学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与教育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作风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增强中小学服务意识,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社会满意度,为我镇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优良的环境。
二、评选标准
评选活动要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公平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接受监督,坚持评选标准,推动全镇中小学办群众满意的学校。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一)办学行为规范。一是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不进行入学考试,不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二是中小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活动,必须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活动范围,所有教学内容必须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不组织学生参加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奥林匹克等学科知识竞赛活动。三是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四是中小学要深入实施课程改革,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生本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收费行为规范。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不擅自立项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扩大范围收费。二是严禁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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