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各乡镇、重点县直部门夯实扶贫脱贫基层基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如下:
一、检查原则
(一)严格程序。检查验收参照《故城县扶贫脱贫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不走样。
(二)严格标准。检查验收坚持充分借鉴国家、省对市、县标准化考核办法,做到检查验收标准一致。
(三)严格考核。检查验收指标设计既参照历年贫困退出指标,又充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各阶段要求,做到工作标准与工作要求相统一。
(四)严格要求。检查验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检查验收不走过场。
二、检查阶段
检查验收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扶贫办和巡察督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为先期抽查、检查验收、后期完善三部分组成。
1、7月21日起,利用2-3天的时间,对各乡镇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法: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1个已脱贫村,1个未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重点查看“备、训、访、帮、填、示”六个环节完成进度,对每个抽中村的“四类重点”人员要走访10户或半数以上。乡镇档案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点对点反馈相关乡镇,以便于对照提升夯实基础工作。
2、8月1日开始,利用3-5天的时间,对全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法:先期抽中村必查,每个乡镇再抽取3-5个村(其中1个已脱贫村、1个未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采取查档案、考政策、访农户等方式到村进行。访农户每个抽查村都要涵盖10户或半数以上“四类重点”人员。检查验收结束后,按照得分高……
一、检查原则
(一)严格程序。检查验收参照《故城县扶贫脱贫基础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不走样。
(二)严格标准。检查验收坚持充分借鉴国家、省对市、县标准化考核办法,做到检查验收标准一致。
(三)严格考核。检查验收指标设计既参照历年贫困退出指标,又充分结合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各阶段要求,做到工作标准与工作要求相统一。
(四)严格要求。检查验收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检查验收不走过场。
二、检查阶段
检查验收工作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扶贫办和巡察督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分为先期抽查、检查验收、后期完善三部分组成。
1、7月21日起,利用2-3天的时间,对各乡镇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方法:每个乡镇抽取3个村(1个已脱贫村,1个未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重点查看“备、训、访、帮、填、示”六个环节完成进度,对每个抽中村的“四类重点”人员要走访10户或半数以上。乡镇档案全面检查。检查结束后,将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点对点反馈相关乡镇,以便于对照提升夯实基础工作。
2、8月1日开始,利用3-5天的时间,对全县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提升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方法:先期抽中村必查,每个乡镇再抽取3-5个村(其中1个已脱贫村、1个未脱贫村、1个非贫困村)。采取查档案、考政策、访农户等方式到村进行。访农户每个抽查村都要涵盖10户或半数以上“四类重点”人员。检查验收结束后,按照得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