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党委、市委各部、委,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意见》(新党发〔20xx〕15号)和地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意见》(塔地党发〔20xx〕8号)以及地区、市委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xx实际,现就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发展与稳定始终是全市工作的主题,xx的发展与稳定在地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丰富和深化对市情的认识,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和工作方法,按照“增加农牧民收入、培植市级财源、构建和谐xx”的总体要求,坚持“四区一线”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和“工业强市”战略,突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立足改进作风凝聚发展合力,着眼优化环境打造发展优势,围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科教兴市、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四大战略”,大力推进现代工业、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和能源产业的发展,不断取得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新型工业化、社会事业发展的新突破,统一了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凝聚起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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