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是在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中xx的伟大创造。20xx年9月,xx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渝府发[20xx]113号),庚即在九龙坡、南岸、江北、永川、南川5个区开展试点。20xx年扩大试点范围后,将在主城区全面推开,20xx年试点区县达80%以上,20xx年在全市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根据党的十七大“病有所医”和国家“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要求,建立xx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必须未雨绸缪,抓早抓主动。
一、xx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状
(一)城镇职工医保:在完善中成熟
1、基本情况。xx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于20xx年4月启动。现有927户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54896人参保。其中,国家机关6253人,事业单位15716人,企业31915人,灵活就业1012人。20xx年共筹资7022万元,截止20xx年11月底,门诊就诊114510人次,住院就诊4774人次,共支出医疗费4286万元。据了解,20xx年1月1日起,我区将纳入xx市主城9区市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
2、完善成熟。针对城镇职工医保运行初期问题多、参保人员意见大状况,区政府采取了若干切实可行措施予以完善。一是增加医疗服务网点。将20xx年只有定点医院40家扩展到46家(其中市级医院15家)、8家社区服务站、35家药店,且刷卡购药、看病,方便了参保人员。二是调低个人自付比例。目前,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报销住院费达80-90%,门诊费1000多元;企业人员报销住院费70-80%,均比主城区市级统筹多报销15-20%左右。三是加强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监管。采取细化医疗服务协议、改变医疗结算办法、网上时时监控、公示医院医保费用发生情况、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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