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按照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余庆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全县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20xx年3月初开始到20xx年8月底基本完成。为扎实搞好全县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我县全面实施“农业立县、工业强县、三产活县”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和谐余庆”,率先在全市实现全面小康目标难得的历史机遇。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县党政机关,县人大、政协机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县直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关系在余的各垂直管理部门。这些单位在全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处于重要地位,担负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任。这些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水平如何、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全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关系到余庆率先在全市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如何,将关系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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