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遵义市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实践证明,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真理力量,越来越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根据党的十七大部署,中央决定,从20xx年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我们党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我县全面实施“农业立县、工业强县、三产活县”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和谐余庆”,率先在全市实现全面小康目标难得的历史机遇。
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