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十分丰富,简要地说就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平、正义将成为规划工作人员重要的价值目标。
目前,社会利益群体重新分化组合,呈现出利益群体多元化、利益结构复杂化、利益差距扩大化、利益冲突明显化的态势,构建和谐社会,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主题。结合我国实际,统筹城乡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作为村镇规划科的一名普通科员,在学习过程中,就城乡统筹发展中规划工作人员的价值立场谈一下个人的一些体会。
一、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规划工作人员的立场
在传统模式下,规划工作者往往存在两种立场。一是协调,即协调各既得利益团体的之间的纷争,使各种“话语”趋向于统一;二是关注弱势群体,往往以带有强烈同情色彩的“话语”进行道德上的自我“标榜”,由于其提出过激的举措往往严重侵犯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听起来更像是喋喋不休的抱怨,即使在其自身看来,也更像是“道德秀”而缺乏可行性。此外,从其立场来看,其考虑的也仅仅是弱势团体的利益,而缺乏整体通盘的考量。
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即是实现社会的和谐,在此背景下,规划工作人员的价值目标也相应地应从“社会平等”转会“社会公正”。
作为城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按政府行为行事本无可厚非,但规划更多地涉及公众利益。因此,规划过程不是单独面对官吏,也不是使所有人成为兄弟。一名合格的规划工作者不应一味地迎合权力,但是也并不应陷入没有理智的同情。规划的声音并不是单纯权力的代言或者道德的呐喊,而应是理性的判断。规划工作者必须理性、公正、永不懈怠,坚持“科学”与“发展”,不单单是描绘一个发达的物质世界,更多地是规划一幅美好和谐的社会。
二、统筹城乡发展中规划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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