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全省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民政领域开展“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XXXXXXX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通过全市民政领域“微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从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关心的问题抓起,整治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促进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民政政策在基层落地落实,增强民政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重点
重点对社会救助、优抚、受灾、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等政策落实情况及民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治理。
(一)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受灾人员、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孤儿和困境儿童认定是否准确;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孤儿和困境儿童是否建立了定期比对机制,动态调整是否及时;
(二)这八类困难群众的资金是否按规定要求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或银行社会化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其中救灾资金要在15个工作日发放到位;城乡低保资金、优抚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特困人员资金按季度发放,逐步实现按月发放;
(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优抚、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标准、政策法规、服务流程等是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是否建立了城乡低保、受灾人员、优抚、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等信息公示制度,落实了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
(四)留守儿童信息是否及时录入全省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系统,不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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