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看,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是对严重失衡的城乡利益关系进行合理调整,是对农村和农民长期历史欠账的合理补偿。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对地方政府是一个巨大考验,要求其从根本上转换长期以来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观,真正把发展重心转向农村区域、农业产业和农村人口。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必须自始自终以满足农民的现实需求为中心,根据各地实际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紧迫的各种难题,理所当然是各级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必须坚持的基本点。从本质上看,新农村建设实际成效的直观反映是农民的满意程度,是困扰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最紧迫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
新农村建设要达到上述目标并真正取得实效,至关重要的是必须做到在充分提高农民参与能力的基础上切实推动农村社区全面发展,并从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
赋权于社区
尽管政府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对调整利益、改革体制等重要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但从根本上看,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因此,必须以农民为本,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满足农民的现实需要。应构建在农村社区内农民自主参与的内在机制,让农民有充分的话语权,能充分表达其利益诉求,真正做到赋权于社区和还权于农民。赋权的核心是为农村社区成员提供最基本的参与和决策权力,特别是要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等全过程的自主参与度。从根本上看,农民是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利益主体,是社区资源的拥有者、管理者、投入者和受益者,他们绝不能成为被动的发展对象。
参与式方法
长期以来,农村社区发展规划的制定者大多为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基本上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农民大多处于被动参与规划制定的地位,发言权很少,因而规划难以真实反映农民的需求与愿望,导致规划实施困难。社区发展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坚持运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参与式方法。运用自下而上和……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科学统筹农信社发展五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