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三级防控机制和责任体系,压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相关组织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形成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对全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实行交通安全“路长制”管理。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XXXX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组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县乡镇(街道)辖区道路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依法管理、长效治理,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三)总体目标。杜绝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总量、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面严重交通违法大幅减少。
二、“路长”设置及职责
(一)“路长”设置。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落实“一路一档、一路一长”的路长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辖区道路“总路长”,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为辖区乡道“路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干部为辖区村级道路“路长”。
(二)“路长”职责。定期检查责任路段,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劝阻交通违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农村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路长制”包保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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