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法院作为党的司法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肩负着保障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要职责。在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是人民法院永葆人民性和先进性的长期重大的政治任务;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的实践路径。
一、围绕一个核心“赶考”党建,增强法院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自身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人民法院审判事业成功的关键在于党的坚实领导,我们要以毛泽东同志率领走过炮火硝烟的共产党人,从西柏坡意气风发地“进京”去“赶考”的精神,继续加强党建工作,紧紧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核心,把党组织建设成“主心骨”、“坚强的领导核心”。今天,面对党中央提出新的时代要求和群众新的司法需求,我们法院继续“赶考”的脚步不能停歇,“赶考”的精神还要继续发扬光大,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党的建设中需要不断加强。法院干警要以丝毫不懈怠的进取精神、饱满的斗志去迎接新挑战,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才能使法院队伍保持旺盛的生机与活力。
目前,我们法院内部仍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表现在一些干警忽视理论学习、学用脱节,理想信念动摇;个别庭室整体作用发挥不够,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够,对敏感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群众工作经验不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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