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月,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我担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乡村振兴部门和全区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较好的履行了工作职责,现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将半年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人大决议决定
将学习了xX和党的XX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捍卫“两个确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了xX,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四个一”工作法,做到“四个不摘”,强化“三个落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不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始终对法纪心存敬畏,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决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坚决拥护和大力支持人大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坚决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决议,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保证。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汇报工作,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认真答复和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今年X月以来,区乡村振兴局认真答复和积极办理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关于建设XX沿线乡村振兴示范带的建议》等XX条人大建议,本人做到了亲自研究督办、及时回复,限期办结,做到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