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推进转变作风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全面做好集团公司精文减会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减各类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一)加强会议优化整合。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和报备制度,凡召开各类规模性会议,必须履行会议报批程序。能通过书面、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时间或工作内容相近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上级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已通过文件或其它形式传达部署的,一律不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表彰会、研讨会等。
(二)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一律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层层陪会。原则上,集团公司召开的党代会、职代会等,按照上级要求办理;集团公司召开的年度工作会、季度工作会等大型综合性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总部机关部室、各权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时间为半天,不超过三个半小时;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协调会、座谈会、专题会等,除直接相关的单位外,一般不要求其他参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开会。集团公司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尽量以视频等形式召开,各级不再层层重复开会传达。对一些调度了解情况、研究专题工作的小型非涉密性会议,直接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
二、精简各类文件、提高文件政策含量
凡能够通过便文等形式下发的,一律不发文件;凡没有新落实举措、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照搬照抄的,一律不发;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上级文件已发至权属单位或公开发布,规定的内容已比较明确具体,且没有要求集团公司制定配套文件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直接按规定将上级文件翻印至基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
一、压减各类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一)加强会议优化整合。严格落实会议审批和报备制度,凡召开各类规模性会议,必须履行会议报批程序。能通过书面、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时间或工作内容相近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上级会议精神、工作任务已通过文件或其它形式传达部署的,一律不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表彰会、研讨会等。
(二)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提倡开短会,一律不得要求无关人员层层陪会。原则上,集团公司召开的党代会、职代会等,按照上级要求办理;集团公司召开的年度工作会、季度工作会等大型综合性会议,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总部机关部室、各权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时间为半天,不超过三个半小时;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协调会、座谈会、专题会等,除直接相关的单位外,一般不要求其他参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三)运用信息化手段开会。集团公司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尽量以视频等形式召开,各级不再层层重复开会传达。对一些调度了解情况、研究专题工作的小型非涉密性会议,直接采用视频等形式召开。
二、精简各类文件、提高文件政策含量
凡能够通过便文等形式下发的,一律不发文件;凡没有新落实举措、政策规定、具体要求,照搬照抄的,一律不发;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同一事项不得反复发文;上级文件已发至权属单位或公开发布,规定的内容已比较明确具体,且没有要求集团公司制定配套文件的,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可直接按规定将上级文件翻印至基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