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X发〔2014〕1号)精神,现就县委政法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X届X次全会、市委X届X次全会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牢牢把握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中央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一学三促四抓”为抓手,以“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三大活动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决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务实为民之风、敢于担当之风、遵规守矩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委机关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牢牢把握正面教育原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原则、讲求实效原则、分类指导原则、领导带头原则,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真督实导、务求实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重点任务
结合县委政法委工作实际,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委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平安XX”、“法治XX”、“和谐XX”和政法队伍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推进政法工作在维护我县社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