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XX报告中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XX作为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肩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必须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变为粮食生产优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农业规模经营现状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以青壮年为主体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步伐加快,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例大幅度提高,农业收入在农户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降低,农村土地流转和托管速度明显加快,呈现出面积逐年增加、价格逐年攀升的趋势。据农业农村部门数据显示,截至202x年底,XX农业规模经营面积XX万亩,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XX%,土地流转价格每年每亩XX—XX元不等。主要有两种模式:以土地集中为核心的流转经营和以统一服务为核心的托管经营模式。流转经营,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等,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托管经营,是指一些不愿耕种或无力耕种的农户将承包土地以全托或者半托方式委托给家庭农场或合作社等托管组织,由其提供“保姆式”全托、“菜单式”半托服务,土地经营权仍归农户所有。
(一)土地流转连片种植规模经营。XX范围内已形成出租、互换、入股、合作等多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参与主体包括家庭农场、股份合作社、种粮大户、农业企业、工商资本等,单个经营主体流转规模多集中在XX—XX亩。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负盈亏模式。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承包地经营权转包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收取租金,经营主体在国家政策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如,XX镇种粮大户XX,从代耕代种亲属耕地起步,以承包本村和附近村庄外出务工农户耕地为主,逐步流转土地近千亩,租金根据不同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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