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县委、市中院部署安排,今天,由我为大家上一堂党课。借讲课的机会,谈谈自己对“三严三实”的理解和认识,并就法院工作如何践行“三严三实”说说自己的体会,跟大家交流、共勉。
一、“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现实意义
去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就是“三严三实”的由来。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在全党、全社会引起高度共鸣,形成了广泛共识。“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内涵丰富、精辟深刻,催人清醒、振奋与回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不光是在告诫各级领导干部,也是在叮嘱我们法官,是法官执法办案及日常修行的行为准则。那么什么是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呢?什么又是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呢?具体而言: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就摆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人民司法调节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各种利益主体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法院在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舞台角色,释放着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巨大能量。法官的司法行为必须依法、严谨、规范,失之毫厘,就可能谬以千里。公正是一个个案件通过法官的裁判活动获得社会公众内心的确信和评价而积累的结果,个案的公正构成整个司法的公正。作为一名法官,在现实社会矛盾群发,情况复杂、挑战严峻的环境下,能不能腰杆硬、站得直,完全依赖和决定于法官的个人修行,即看有没有公正司法的内心定力,有没有不畏权势和抵御金钱、美色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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