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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贯彻意见

10-29 德育素材网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举措》文件主要精神
  201x年7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x〕45号,以下简称《规定》),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以XX委审办〔202x〕XX号文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若干举措》,其主要精神有以下8个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各级审计委员会要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协调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配齐配好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确保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有效运转。
  (二)健全完善机制,密切协同配合。各级联席会议要在同级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认真履职,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配套制度和具体操作规程等制度,研究制定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责任分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情况提示需要重点关注事项及线索,努力形成良好协调配合机制。
  (三)加强计划管理,做到应审尽审。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统筹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根据审计机关实际和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一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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