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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x年劳模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2024-10-29 09:12:08 德育素材网
各市总工会,有关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有关大企业工会:
  为体现省委、省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按照《XX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今年省总工会组织安排500名劳模开展疗休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今年疗休养活动共分14批进行,每批7天(第1天为报到时间,最后1天为返程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相关要求,今年疗休养不再安排出省活动,全部安排在省内的接待单位(名单见附件1)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2。
  二、参加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参加人员范围。XX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以及《XX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施行前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省部级表彰奖励明确享受待遇的人员,XX省五一劳动奖章(XX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参加人员条件。年龄在65周岁(含)以下,且身体条件适合外出。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重点安排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发挥骨干作用的劳模。
  三、费用预算
  在职劳模参加疗休养按出勤对待,不计入年休假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正常发放。往返疗休养地点的交通费和疗休养期间的住宿、餐饮、交通、健康理疗、学习交流、参观游览、购买保险、处理突发意外事件、购买第三方督导服务等费用由省总工会承担。往返集合地点的路费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确有困难的企业职工和农民劳模(指与任何企事业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从事农业生产、没有工资收入来源的人员),派出单位向省总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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