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自治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一)切实履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强化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树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国有企业都要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三大职责”:一是把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国有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是管大局。坚持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是保落实。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
(四)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架构。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除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外,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内设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应当进入党委;经理层成员与党……
一、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一)切实履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强化党组织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树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得到有效发挥。全市国有企业都要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的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权限。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三大职责”:一是把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国有企业坚持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是管大局。坚持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下行动,议大事、抓重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三是保落实。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领导群众组织并发挥其作用,凝心聚力完成企业中心工作。
(四)优化国有企业党组织架构。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除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外,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内设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应当进入党委;经理层成员与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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