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风尚,形成向上向善、积极进取的文化导向,推动乡村治理落细落小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区建设“尚贤敬德,奋进向上,造福桑梓”的乡贤文化,传播主流价值、引领道德风尚,创新乡村治理、促进农村和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xx全面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章立制选贤
1.加强组织领导。区委成立区新乡贤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任副组长,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分管领导任组员,统筹各方力量,合理推动新乡贤的选、育、用、管工作。
各镇成立新乡贤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联系村(社区)镇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具体指导各村(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负责、其他“两委”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相关工作。
2.明确评选对象。新乡贤应具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特征要求,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1)退休返乡的体制内工作者,包括公务员、事业人员、教师、医护人员、国有企业员工等;(2)德高望重的基层干部,包括村(社区)、村(居)名小组退岗、退休干部等;(3)可耕可读的贤人志士,包括在百姓关心的“红白喜事”上具有很大话语权,在百姓心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村(居)民;(4)反哺桑梓的各界精英,包括在外经商创业,具有较强经济能力的各界精英贤达;(5)愿意为乡村治理出钱出力与建言献策的优秀典范,包括一切可以通过投资或者谏言献策等方式参与家乡治理的各界人士;(6)具有高尚的道德操守,受到群众拥护的楷模,包括在本地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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