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助力精准扶贫 关爱践行社会责任
一、扶贫保险的相关政策及出台背景
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提供经济补偿与给付、帮助贫困人口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的保险职能,与政策性保险形成有效补充,防止贫困人口因意外和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针对贫困人口的人身保险险种。
经故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公司于201x年10月1日与县扶贫办签订协议,为我县934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保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承保方案
该保险期间为一年,自201x年10月1日至201x年9月30日,保费为524.7元,为进一步减轻地方财政交费负担,经上级公司批准给予减免,减免后实际每人300元,赔付项目标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身故或伤残保障,一类是疾病住院保障:
疾病身故 给付5000元
意外身故 给付20xx0元
意外伤残 按照伤残等级,最高给付20xx0元
疾病住院 医保目录外,5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20xx0元封顶
住院定额给付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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