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以镇村、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本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全域消毒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消毒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全县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患者居所、各镇、社区、重要场所(宾馆、超市等)、重点单位(养老院、福利院等)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
二、职责范围
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处置工作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分级属地管理方式,统筹推进。具体职责:
(一)综合协调。由县防领办负责,做好县域内协调、调度、指挥等各方面消毒工作。
(二)安全稳定。由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社会稳定,为消毒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三)消毒处置。城建区的消毒处置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域内的消毒处置工作;卫健局负责突发性事件和隔离点的消毒处置工作;企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各权属单位负责;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消毒工作效果检测,开展消毒宣教,培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指导其实施公共区域消毒。各社区、村自行组建应急消毒处置队伍,购置相应配套消毒器械,并对队员进行全方面的消毒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四)供应保障。经费、物资等供应保障由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五)交通管控。由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消毒作业区域内的线路管控。
(六)宣传发动和舆情管控。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正确引导舆论、开展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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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毒对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全县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患者居所、各镇、社区、重要场所(宾馆、超市等)、重点单位(养老院、福利院等)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
二、职责范围
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处置工作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按照分级属地管理方式,统筹推进。具体职责:
(一)综合协调。由县防领办负责,做好县域内协调、调度、指挥等各方面消毒工作。
(二)安全稳定。由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社会稳定,为消毒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三)消毒处置。城建区的消毒处置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各镇政府负责本辖域内的消毒处置工作;卫健局负责突发性事件和隔离点的消毒处置工作;企事业单位、商场、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由各权属单位负责;疾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和消毒工作效果检测,开展消毒宣教,培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物业管理人员等,指导其实施公共区域消毒。各社区、村自行组建应急消毒处置队伍,购置相应配套消毒器械,并对队员进行全方面的消毒知识及个人防护知识培训。
(四)供应保障。经费、物资等供应保障由县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五)交通管控。由县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做好消毒作业区域内的线路管控。
(六)宣传发动和舆情管控。由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正确引导舆论、开展舆情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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