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员会的执法监督作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政法〔20xx〕3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评查,是指由党委政法委员会员会组织开展,对本级或下级政法机关已办结生效案件进行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改进执法司法工作的执法监督活动。
第三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万案大评查”等为主题的综合性案件评查,也可以就部分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
第四条 案件评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遵循执法司法活动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评查工作。
(二)全面评查。对案件实体性、程序性、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评查。
(三)客观公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地开展评查、作出结论。
(四)不代替办案。案件评查不代替执法司法办案,需要对被评查案件做出新的处理决定的,依法按程序……
第一条 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员会的执法监督作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政法〔20xx〕3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评查,是指由党委政法委员会员会组织开展,对本级或下级政法机关已办结生效案件进行评查,提出评查意见,督促问题整改,改进执法司法工作的执法监督活动。
第三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万案大评查”等为主题的综合性案件评查,也可以就部分案件组织开展专项评查。
第四条 案件评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规。遵循执法司法活动规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评查工作。
(二)全面评查。对案件实体性、程序性、规范性等问题进行全面评查。
(三)客观公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客观中立地开展评查、作出结论。
(四)不代替办案。案件评查不代替执法司法办案,需要对被评查案件做出新的处理决定的,依法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