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能,作为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我们重点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精简权力,加大“放”的力度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做好审批事项的取消、承接工作。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不搞变相审批。同时,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逐项厘清受理、审查、监管等各阶段的责任,细化落实办理程序、审批时限、监督方式等,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进一步精简前置审批要件。企业投资的备案项目,只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度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企业信息真实性声明即可备案;企业投资的核准项目,只保留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节能审查等必须的前置材料。下一步,我们还将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xx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快清理、规范核准制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三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按照简单事项、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三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分别压缩审批时限。简单事项(如项目备案)全部实行即来即办,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压缩法定时限压缩的60—70%,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二、要放管结合,提高“管”的能力
一是规范权力边界。结合中央和省市的权限下放,做好我局权责清单的动态修订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做到应放尽放,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按照“互联网+投资项目”的思路,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最大可能地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树立政……
一、精简权力,加大“放”的力度
一是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做好审批事项的取消、承接工作。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不搞变相审批。同时,认真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回头看”,逐项厘清受理、审查、监管等各阶段的责任,细化落实办理程序、审批时限、监督方式等,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是进一步精简前置审批要件。企业投资的备案项目,只要提供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度以及符合产业政策和企业信息真实性声明即可备案;企业投资的核准项目,只保留了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节能审查等必须的前置材料。下一步,我们还将严格按照即将出台的《xx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快清理、规范核准制项目前置审批条件,取消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三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按照简单事项、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三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分别压缩审批时限。简单事项(如项目备案)全部实行即来即办,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压缩法定时限压缩的60—70%,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二、要放管结合,提高“管”的能力
一是规范权力边界。结合中央和省市的权限下放,做好我局权责清单的动态修订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做到应放尽放,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按照“互联网+投资项目”的思路,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进并联审批,最大可能地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和环节,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树立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