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安排,决定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群众评议,巩固专题学习教育成果,现制定如下方案,请认真对照组织实施。
一、评议分类
(一)综合评议
1、评议对象
(1)区级:负责xx个乡镇街、xx区,xx个区直单位及其全体参学党员干部的评议。
(2)乡镇街、xx区:负责本级所属站所、村(居、社区)及其全体参学党员干部的评议。
2、评议内容被评议单位和党员干部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围绕“九个是否”对照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评议方法采取区级、乡镇街及xx区分级分类开展,各乡镇街、xx区评议方式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区级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区级评议采取以下程序实施:
(1)公示公告。5月26日前,xx个乡镇街、xx区,xx个区直单位在区政府网站、本单位网站或公示栏公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及整改情况表》(见附件1);党员干部个人查摆问题及整改情况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2)问卷测评。6月1日前,区委专题学习教育办公室通过区政府网站等媒介线上发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群众评议调查问卷》(见附件2),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公开测评xx个乡镇街、xx区和xx个区直单位查摆问题整改情况满意度。
(3)党员测评。6月5日前,x个巡回指导组到被指导乡镇街、xx区,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现场发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党员评议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就单位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征求党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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