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的提出
论题的提出常常迫于实践的需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还是资源总量都处在不断增扩的过程中,国家有关资源调查的行业规范也一直为此在不断地进行研究调整。1992年国家旅游局资源司等单位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中将旅游资源分成6类74种基本类型[1],到20xx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就增加到了8主类,31亚类,155种基本类型。为什么会如此增多?这说明人们对区域旅游资源存在的认知活动从来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一批批原来没有被认知的隐性资源陆续被确认为旅游资源的实践活动,这就产生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概念。所谓“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就是指原来不曾被认知为旅游资源的客体而现在被认为是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的全过程。显然,“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是现阶段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特征和组成部分,对其开展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隐性旅游资源主要类型和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主要特征
1.隐性旅游资源主要类型
隐性旅游资源分物质型、非物质型两大系列,本文针对形成隐性旅游资源致“隐”盖层的类型,大致可分为:
·区位型:因区位偏僻致使旅游资源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直到交通条件改善和现代旅游浪潮席卷来时才发现的资源,如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九寨沟和泸沽湖摩梭人传统社区等。
·观念型:因意识形态原因不曾被承认的,甚至被视为禁区的资源,如湖南双峰县曾国藩故居,曾因曾国藩镇压了太平天国,其故居一直处于尘封状态。而在文化产业繁荣的今天,曾国藩其人被辩证地评价为近代湖湘文化的杰出代表人物,其故居转化为显性资源。除政治性名人外,各地还有一批批工厂、农区、校园,过去几乎不可能排到旅游资源的名录上,但今天则成为了开展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和校园专项旅游的吸引物。
·地下型:大型古墓葬……
论题的提出常常迫于实践的需要。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论是旅游资源的类型数量还是资源总量都处在不断增扩的过程中,国家有关资源调查的行业规范也一直为此在不断地进行研究调整。1992年国家旅游局资源司等单位出版的《中国旅游资源普查规范》中将旅游资源分成6类74种基本类型[1],到20xx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就增加到了8主类,31亚类,155种基本类型。为什么会如此增多?这说明人们对区域旅游资源存在的认知活动从来不是一次能够完成的。一批批原来没有被认知的隐性资源陆续被确认为旅游资源的实践活动,这就产生了“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概念。所谓“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就是指原来不曾被认知为旅游资源的客体而现在被认为是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资源的全过程。显然,“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是现阶段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特征和组成部分,对其开展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隐性旅游资源主要类型和隐性旅游资源显性化的主要特征
1.隐性旅游资源主要类型
隐性旅游资源分物质型、非物质型两大系列,本文针对形成隐性旅游资源致“隐”盖层的类型,大致可分为:
·区位型:因区位偏僻致使旅游资源一直“养在深闺人未识”,直到交通条件改善和现代旅游浪潮席卷来时才发现的资源,如世界自然遗产张家界、九寨沟和泸沽湖摩梭人传统社区等。
·观念型:因意识形态原因不曾被承认的,甚至被视为禁区的资源,如湖南双峰县曾国藩故居,曾因曾国藩镇压了太平天国,其故居一直处于尘封状态。而在文化产业繁荣的今天,曾国藩其人被辩证地评价为近代湖湘文化的杰出代表人物,其故居转化为显性资源。除政治性名人外,各地还有一批批工厂、农区、校园,过去几乎不可能排到旅游资源的名录上,但今天则成为了开展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和校园专项旅游的吸引物。
·地下型:大型古墓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