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使命,市纪委监委坚持守住阵地不失位、聚焦职责不散光,找准切入点、做实支撑点,积极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落实下去。
一、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立足实际抓“明责”
协助市委制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清单一报告”工作机制(试行)》,推动党委(党组)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建立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谋划、组织推动、责任分解,认真梳理、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切实可行、便于落实的年度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责清单。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细化个人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履责清单。三是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求党委(党组)每半年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和具体举措,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向市纪委监委报备。
二、全过程验责、常态化评责,从严从实抓“督责”
牢牢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推动职责定位更加聚焦、思路举措与新时代纪检监察……
一、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立足实际抓“明责”
协助市委制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两清单一报告”工作机制(试行)》,推动党委(党组)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一是建立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党中央、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谋划、组织推动、责任分解,认真梳理、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切实可行、便于落实的年度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建立班子成员履责清单。督促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细化个人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履责清单。三是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要求党委(党组)每半年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总结,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方法和具体举措,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向市纪委监委报备。
二、全过程验责、常态化评责,从严从实抓“督责”
牢牢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持续深化“三转”,推动职责定位更加聚焦、思路举措与新时代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