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条例》 弘扬枫桥经验
不断提升政法为民服务新水平
近年来,XX县坚持以XXXXXXX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实施细则及市工作方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为加快建设“一县一区”、“五个XX”,实现全县经济社会疫后重振、灾后重建提供了坚强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党管政法机制,担当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着眼党管政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梳理政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出台了XX县政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政法委全会议事规则,制定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治轮训、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列席民主生活会、干部管理等18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平安XX建设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考评奖励办法、综治联系点等务实管用的制度,健全完善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三项制度,压紧压实了各地各单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确保了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二是强化政治轮训。出台政治轮训方案,加强全员分类培训,把学习贯彻《条例》和湖北省《实施细则》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干部制度治理能力考察、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牢牢抓在手上,确保精神入脑入心。县委将《条例》纳入中心组和支部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领导带头示范,深学精研。县委政法委以机关干部“政法夜校”为依托,开展3期《条例》精神专讲,确保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县直政法单位将《条例》作为政法干警必修课,通过领导班子讲党课形式专题讲授,筑牢思想之魂。202x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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