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长期、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意识形态等各个领域。要全面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就必须把其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格局中。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支持、配合、参与,走开放型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之路,就必须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社会化大预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社会化大预防的涵义
当前各地普遍开展的社会化大预防,即由党委牵头,纪检、检察、审计、组织、公安、法院、宣传、教育等职能部门组成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这种工作机制模式符合党十五大提出的“党委领导,党政齐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格局,并且发动面广,影响大,容易形成全社会预防的局面。我们认为,执政党通过自己的纲领、路线影响国家的政治生活,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居于领导地位,因此,党确定的反腐败格局是不能变的。国家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小组),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与协调。体现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化,强调预防职务犯罪的广度。
二、社会化大预防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预防工作是面向社会的工作,更应该广泛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运用社会资源,走开放型的预防职务犯罪之路。一是检察机关的职能活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唤起各方面共同对社会负责的主体意识,克服坐等思想,积极行动,做好自身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二是建立检察机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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