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设计缺陷、建设质量、重车碾压、人为损坏等各类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日渐增多。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浅谈几点意见。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主要表现形式。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指道路通行条件和周边环境中存在的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设计规划存在缺陷。近年来,随着现代化交通建设进程的加快,各类道路建设日新月异,但受设计规划、地理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大多数道路建设是在原有的道路基础上改建或扩建,部分道路防护措施不到位,规划设计存在较大缺陷,造成人车混行、路况复杂,达不到车流、人流安全通行的要求,埋下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路面交通设施不配套。受综合协调机制、设施更新维护、道路翻修养护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道路建设部门在开展道路修建和日常维护工作中,往往忽视了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重要性,不少新建或改建的道路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在建设中忽视交通安全设施的配套问题,导致道路交叉口、信号灯、限速标志、减速带、标牌、标线等设施不够完善,不能起到对驾驶人的预先警示作用。
(三)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高。部分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安全认识肤浅,不能自觉遵法守规,在驾驶车辆时存在着侥幸心理,随意变道、违反禁令标志、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成为人为性的道路安全隐患,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四)部分路段占道经营现象较突出。在城区和国省道过境场镇以街为市、占道经营、路边修车洗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十分普遍且屡禁不止,也成为“中国式”的道路安全隐患和引发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
(五)标志标线设置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