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冒名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存在多年的问题,给农信社信贷资产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并且引起各级领导和银监机构的高度重视,整治和取缔顶冒名贷款不仅是农信社案件排查的需要,更是农信社深化改革和合规经营的需要,是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农信社顶冒名贷款存在的形式与成因
根据调查和有关文件披露,目前,农信社顶冒名贷款存在的形式有三种:一是通过虚构借款人或假冒“借款人”名义,以私刻假名章、制造假证件或盗用他人有效证件等非法手段套取贷款(冒名);二是在他人知情或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获取贷款(顶名);三是信用社内部人员与实际用款人恶意串通,采取冒名、顶名的手段为不符合借款条件的关系人发放贷款。
二、顶冒名贷款的成因
经过梳理分析,定冒名贷款的成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信贷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法制观念淡薄。部分信贷人员从思想上还没有认识到顶冒名贷款潜在的风险,认为只是一种违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这就为顶冒名贷款的产生提供了机会。是遵章守纪和规经营教育欠缺的表现。
二是信贷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表现在贷款“三查”、审贷分离和责任追究制度流于形式,监督检查不到位,再就是信贷专柜人员审查不严密,不认真核查借款人的身份。是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表现。
三是个别客户法制观念淡薄,认为都是街里街坊的,反正不是自己用钱,也不是让自己借钱给用款人,只是用自己的名字而已,即使贷款还不上,信用社也不会要到自己头上,这为顶冒名贷款提供了先决条件。
四是现行的贷款办法、额度和贷款期限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经济发展和客户资金需求。
五是缺乏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顶冒名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存在多年的问题,已经给我们的信贷资产造成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之所以能够长……
- 下一篇:石油公司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