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提高公众出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在城市范围不断扩大,城乡路网迅速扩张,交警警力日益显得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充分依托科技信息化手段,增强道路交通执法非现场威慑,与警力现场威慑形成互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和查处率,促使人们养成有警无警状态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对于道路交通秩序由乱到治并逐渐实现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主要因素及特点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交通参与者、秩序管理者是道交管理工作的三个方面主要因素。基础设施是硬件,主要取决于经济发展和道路规划水平,基础设施越健全越完善,后期管理越顺畅越高效。在既有基础设施条件下,交通参与者和管理者是秩序现状的决定性因素,一般有如下特点:
一是本地人群在道路交通参与者中具主导性地位。城市人口集中度高、流动性强,从人员构成看,有本地居民,有外来务工、暂住人员,还有公务、旅游、商务活动等短期过境人员,所有人员组成了一定时间内的城市道路交通参与者。各类人员中,本地居民以及较长时间生活在本地的外来人员(下文概括称为本地人群),是交通参与者中的主流,在道路交通秩序中起主导作用,其交通行为习惯直接决定道路交通秩序的优劣,而短期过境人员一般会谨慎些,多数会照着本地人的方式行事(少数素质较低的流浪人员除外),所起作用是次要的。本地人群法律、规则意识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群数量就多,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就强,交通秩序总体就好些;相反,本地人群规则意识弱,不遵守交通法规的人群数量就多,坏的示范带动作用就强,交通秩序总体就会混乱些。
二是交通违法行为与交警执法管理具对抗反复性。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主要由交警承担,路面警力高峰时段在路口立岗指挥,平峰时段巡线,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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