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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普通党员履行监督职能的几点思考

2024-10-29 08:49:07 德育素材网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具有党内监督的责任和权利。作为普通党员,大多远离决策圈、远离领导干部,受政治视野、个人权力、监督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和限制,难免存在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等现象。因此,必须加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一、变旁观者为参与者,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调查感到,普通党员不愿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认为“位卑言轻,作用不大”没权监督,有的认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敢监督,还有的认为“别人犯错,与己无关”没必要监督,等等。这些模糊认识造成一些普通党员在党内监督上扮演着“旁观者”的角色,影响了党内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是赋予主体地位。通过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真正把监督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好、维护好,要利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等时机给普通党员搭建当主人、演“主角”的舞台。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要鼓励普通党员参与这些过程,实施监督。重大决策要征求普通党员的意见,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予以采纳,进入党委的工作决策。二是加强教育引导。 教育普通党员党内监督是党章赋予每个党员的神圣职责,不是想不想监督、愿不愿监督的问题,而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只有履行监督责任,才是对党负责,对自己的权利负责,从而使普通党员树立起正确的监督观,进一步认清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参与党内监督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三是大力营造氛围。 一方面要健全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监督的同志大力宣传表扬,对知情不举报的,或做反面工作的,要严肃查处。另一方面要形成带动氛围。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营造用权不当谁都有权批评、以权谋私谁都可以揭露、乱用钱物谁都有权抵制的良好监督氛围。第三,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监督就是为党的事业负责、为国家负责、为个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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