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我局立即行动,召开专题党组会议进行了研究。并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全做全面部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对需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政服务机构,均将消防达标作为准予设立的审查重点。严格审查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等方面。要求报批的民政服务机构均要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等设施必须达到消防部门制定的安全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对经审批已设立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按月实地查看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道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二、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消防队伍建设是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为此,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所有的民政服务机构都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不出纰漏。依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和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其中,作为重要的联系内容。要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一、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对需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政服务机构,均将消防达标作为准予设立的审查重点。严格审查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等方面。要求报批的民政服务机构均要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等设施必须达到消防部门制定的安全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
对经审批已设立的民政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按月实地查看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道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二、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消防队伍建设是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的根本保障。为此,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所有的民政服务机构都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的要求,把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不出纰漏。依托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和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其中,作为重要的联系内容。要求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