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度的构建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在工作上是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这种关系属于微观层面的政商关系,二者之问的关系可以是问接的,也可以是直接的联系交往,而直接的联系交往更为重要,也更雅把握。
联系交往过于紧密,一旦突破底线,容易产生权力与利益的交换:联系疏远,则不利于沟通交流和解决实际问题。
因而,需要构建一个正面侣导与负面约束并重、既合情又合理的联系交往制度,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的联系交往行为。
然而,目前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度的研究和实践都有待进一步深化。
在治理层面,从中央到地方还缺少专门的文件规范,有关规范只是内嵌在不同文件中,还不够系统全面。
因而,有必要明晰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度(以下简称联系交往制度)建设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一、构建联系交往制度的重要意义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度是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诸多重要论述,中央也出台文件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201x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建、工商联委员联组会上首次提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指出:“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领导干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交往是经常的、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1]202x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提出:“规范党政领导千都与民营经济人士联系交往,制定正面和负面清单,激励干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督促干部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坚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2]。
(一)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有效的联系交往制度,有助于净化政治生态环境。
政商关系是政治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商关系的核心是权力和资本的关系,是党政领导千部的权力与民营经济人士的瓷本的关系。
在规则和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权力与瓷本勾结,必然产生腐败。
从近年来查处腐败案件和群众反映情况看,政商交往中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有的党政领导干部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仍然进行权力寻租,为一些企业非法“开绿灯”。
这种异化的政商关系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党风政风,恶化了政治生态环境。
而有效的联系交往制度给政商交往刻定了参照线,提供了行为尺,有助于督促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经济人士交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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