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路径问题探析妇女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乡村振兴的享有者、受益者,更是推动者、建设者。
民族地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依托产业振兴,彰显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产业发展主体性;注重教育培训,着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女性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氛围营造,突出民族地区农村妇女传承发展乡村文化的主体性;加强宣传引导,培育提升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参与乡村生态建设的行动力;坚持组织赋能,不断实现民族地区农村妇女参与乡村建设与治理的制度化,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障民族地区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
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1]乡村振兴要靠广大农民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内在活力,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乡村振兴。
[2]受地理位置及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民族地区农村存在着产业经济发展落后,生态环保意识薄弱,基层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不足等问题。
农村妇女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然而,其还存在着受教育程度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全文或代笔。
请点击👉 mooonya 👈联系老师
- 上一篇:党纪学习教育督促指导工作方案
- 下一篇:充分认识教育评价改革的战略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