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度解放路街道各社区卫生费收缴、票据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解放路街道各社区卫生费收缴、票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卫生费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监督,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纪委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共计7分,每个方面的具体分值和要求如下:1.社区专人必须每月或每季度的20日统一收回分配的票根和垃圾处理费,在25日之前上缴街道票据办(1.5分)。
社区专人要严格按照票据管理的规定,及时收回分配给网格员的票根和垃圾处理费,不得拖延或拖欠,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不得损坏或遗失,不得造假或篡改,不得出现任何差错或异常,确保票据和款项的安全和完整。
社区专人要按时上缴街道票据办,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不得出现任何漏缴或错缴的情况,确保票据和款项的及时和准确。
2.杜绝以各类借口延迟交款和票根,不得擅自坐支所收的垃圾处理费(1分)。
社区专人要严格遵守票据管理的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交款和票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坐支所收的垃圾处理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或挪用所收的垃圾处理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票据管理的规定,不得给街道和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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