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生教师惩戒权运用的调查和思考一、教师惩戒权实施运用情况去年12月底,教育部颁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并从202x年3月1日起实行,进一步明确学校和教师教育和管理学校的权利,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经了解,目前教师对于教育惩戒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是学生违反教学秩序必须要受到惩戒,只要可以实现减少学生违纪次数和保证正常的教育秩序目的教育手段都应该被使用。
二是由于教育惩戒权的限度不明确,应该等待具体的法律规章颁布再实施,否则对教师自身以及对学校声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调研发现,大部分教师赞成第二种观点,导致对违反课堂秩序的学生采取放任态度,在教学过程中出于保护自身权益的目的,对学生的违纪行为不愿管也不敢管。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教师实施惩戒权顾虑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施行以来,在我县教师群体未形成较大反响,大部分教师存在“不敢用、不会用”的情况。
比如,我县一位初中教师坦言,对待平时不遵守课堂纪律、难以管理的学生,她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像和学生聊天、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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