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镇村(社区)202x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各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全面完成区、镇两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综合目标考核要求,牢固树立干部正确的政绩观,促进村(社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村(社区)。
第三条考核工作以区委、区政府实绩考核指标为基础,以镇党委、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为导向,重点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第四条目标考核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担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于镇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202x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办室根据职能履行相应职责对各村(社区)分解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指标第五条村(社区)202x年度综合目标实绩考核包括共性部分,基础保障,民主测评。
第六条村(社区)实绩考核指标,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包括区级各部门平时的考核内容),镇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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