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中央、省一系列意见精神,不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在履行原有城市管理执法职能的基础上,将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人防、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的全部或部分执法职权纳入执法范围,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共查处各类案件XXX件,行政罚款XXXX多万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管理让城市更规范、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
(一)深化改革,城市管理实现属地化。成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后,向每个镇街派驻中队,推动执法事项镇街属地化管理,强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属地城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派驻中队业务工作接受局领导和指导,日常管理以镇街为主。深化完善城市社区管理改革,推行社区化管理,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日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和兜底功能,推动城市管理各项职能向街道社区下沉,由街道社区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落实、巡查监督、劝导上报,局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及跨区域、应急性执法管理等工作。通过改革管理体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管理职能下沉,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得到落实,城市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考核和执法等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条块结合、形成合力,有效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
(二)多元共治,城市管理实现社会化。落实“门前四包”制度,由社区负责与辖区内责任单位、沿街门店签订“门前四包”承诺书,对“门前四包”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协调解决。落实联系包保制度,实行队员包保社区,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及时与社区对接联系,对社区日常巡查上报的问题,由包保社区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对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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