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政府采购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招标文件设置,加强不诚信行为处置。一是在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增设两项“声明函”,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仍继续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如获得中标资格,同时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是在招标文件评分项设置诚信打分项。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但未构成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扣除该供应商诚信评分项XX分;对于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和竞价采购项目,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上浮XX%计算。因此,只要存在失信情形且仍在有效期的的供应商参与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按上述规定对其进行诚信(评审)扣分或价格上浮,加大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失信成本,使其难以取得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
(二)启用供应商诚信自动查询及应用功能。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手动查询方式进行改进及优化,实现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与市、区政府采购系统自动对接和查询功能,有效提高评审工作效率。主要做法: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参与我区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信息实时与XX政府采购监管网数据共享连接,政府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只需点击供应商名称,系统即自动显示出“供应商诚信信息”,评委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存在不诚信行为供应商作出废标、扣分或价格上浮处理。对供应商存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系统将自动屏蔽其投标。今年以来,共对XX公司、XX公司在二个预选竞价采购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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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规范招标文件设置,加强不诚信行为处置。一是在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增设两项“声明函”,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仍继续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活动,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如获得中标资格,同时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二是在招标文件评分项设置诚信打分项。供应商有不诚信行为但未构成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对于公开招标项目,扣除该供应商诚信评分项XX分;对于单一来源、竞争性谈判和竞价采购项目,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上浮XX%计算。因此,只要存在失信情形且仍在有效期的的供应商参与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按上述规定对其进行诚信(评审)扣分或价格上浮,加大了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失信成本,使其难以取得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资格。
(二)启用供应商诚信自动查询及应用功能。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手动查询方式进行改进及优化,实现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与市、区政府采购系统自动对接和查询功能,有效提高评审工作效率。主要做法: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参与我区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信用信息实时与XX政府采购监管网数据共享连接,政府采购部门工作人员只需点击供应商名称,系统即自动显示出“供应商诚信信息”,评委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存在不诚信行为供应商作出废标、扣分或价格上浮处理。对供应商存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系统将自动屏蔽其投标。今年以来,共对XX公司、XX公司在二个预选竞价采购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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