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脱贫攻坚考核XX县农民合作社组织化和合作化程度低,XX人社占比相对较高,带贫动力不足,针对考核反馈的问题,现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XX县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202x年XX月底,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农村局备案数已达XX个,入社社员总计达到XX余人,辐射带动人数约XX余人,其中带动贫困户XX户,贫困人口XX人。全县获得国家级示范合作社XX家,省级示范合作社XX家,市级示范合作社XX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合理配置农村资源、促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提高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及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总体来看,目前全县合作社能正常运营并参与带贫的合作社(含家庭农场等)只有XX家,大多数社员人数不多,还存在合作化、组织化程度低,运行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带动能力弱等问题,农民实际参与合作社活动有限。
二、原因分析
一是从组织规模看,现有合作社普遍规模小,自身实力不足,所以带动作用有限。从我县现有合作社组织来看,大多数自发形成,整体规模较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市场开拓能力弱。据调查统计: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拥有社员XX人以上的约占XX%,其中XX人以上、XX人以下的占XX%;全县能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营销的合作社约占五分之一;年纯收入XX万元以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约占全县XX%以上,其中年纯收入XX万元以下的占近半数,甚至出现一些没有收入的“空壳社”和“休眠社”。
二是从运行情况看,普遍结构较散,内部管理不规范,民主机制不全,合作化程度低。主要表现在合作社虽有章程,但实际操作中,仍凭理事长等能人的经验说事或工作;抗御风险能力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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