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分工,我主持县委办全面工作,主管县委机关日常工作。尽管主管的单位大多是些“清水衙门”,但我从不敢丝毫放松,始终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坚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有效预防“清水衙门水不清”现象。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强化工作调度,实现“三个同步”。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是辩证统一、密不可分的,工作干再多,成绩再突出,一旦单位的廉政建设出了问题,也是“一票否决”,还要追究责任,这方面的教训很多。所以,在工作安排调度上,我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等对待。一是同步安排。年初安排工作,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与办公室各项业务工作、全县部署的中心工作同步安排,并作为一项完成工作的纪律保证,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一项硬约束进行重点强调。二是同步调度。县委办日常事务繁杂,平时内部开的调度会、协调会比较多,在进行工作调度的同时,经常对办公室的班子成员、中层骨干进行重点教育提醒,进一步提高干部的廉政意识。调度党史办、接待处等单位相关工作时,廉政建设也作为重要内容。按工作要求,与相关单位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给乡村振兴点村上了廉政党课;三是同步结账。在年底总结工作、考核奖惩时,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将作为重要内容,防止只看工作成绩而不看廉政建设,绝不因业务工作突出而忽视廉政工作。这项工作已作了安排。
2.强化工作落实,抓好“三个重点”。县委办是服务部门,既不管资金,也不管项目,的确是“清水衙门”,但长期在领导身边工作,又负责全县接待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等,还有一些“隐性权力”。突出抓好“三个重点”,力求不留空白,确保“一岗双责”落在实处。一是抓重点对象。重点抓办公室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不许打领导的旗号办私事,不许用县委办的牌子搞关系,不许借工作之便谋私利;重点与县委办系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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