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助力经济平稳运行,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现将“国务院33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1.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为全面做好助企纾困工作,我局牵头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单位部分的纾困措施,截至xx月底,已对xx家参保企业实施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共惠及xx人,缓缴金额每月xx万元,全年预计缓缴金额xx万元。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区税务部门对申请缓缴社保费的困难企业进行资格审核,截至目前,已有xx家用人单位到税务部门申请缓缴,但无单位通过资格审核。
2.继续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国家和省部署,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个人各0.5%的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截至目前,全区已为xx多家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约xx万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约xx万元。因工伤保险由省级统筹,相关费率调整由省统一安排部署。
3.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我局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了xx万元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帮助企业稳岗留工。同时,围绕市场需求,统筹利用多种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满足参训人员就近就地接受培训的需求,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实现稳定就业和致富增收。截至xx月xx日,完成就业技能培训xx人,创业培训xx人。
4.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施普惠性返还30%失业保险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倾斜,将返还比例从最高60%提至90%。通过“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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